各学院:
为推进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项目的虚拟仿真“金课”建设,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新一轮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3号)具体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2. 教育部2020年建设规划的范围及我校对应专业信息表见附件。请根据建设规划及时申报培育,每个学院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二、培育事项
1. 本次工作采取申报、遴选、验收的方式开展。2020年底,学校组织项目验收,每个项目须达到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2. 学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培育项目的遴选,通过遴选确定培育名单。9月前,根据项目培育成效,在培育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
3. 学校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参与过程管理。
三、申报材料
1. 《常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WORD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2. 《常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培育)推荐汇总表》WORD版本文件1个(见附件)。
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全名)-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各学院于2020年5月18日前,将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cczu.edu.cn),联系人:石佶,联系电话:86330148。
附件: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pdf
4.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及我校对应专业.xlsx
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