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常州大学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填报)》要求,拟组织开展2020年常州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学院填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安排
本次实践教学数据表格共10份,需学院提供数据的表格有6份。因与所需基础数据表间关系(先后、匹配)原因,6份表格分三个阶段填报。
第一阶段,学院须完成“表2-8-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表2-8-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填报。第二阶段,学院须完成“表2-4 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表GK-3 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填报。第三阶段,学院须完成“表5-1-3 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表GK-4 工科专业本科教学实验室情况”填报。
阶段 | 截止时间 | 填报表格 | 填表内容 | 所需基础数据表格 | 对应基表信息 |
一 | 10.25 | 表2-8-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 中心名称、级别、设立时间、学年内承担校内教学人时数、学年内承担校内外实验项目数、学年内对外开放人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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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0.25 | 表2-8-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实验项目名称、级别、设立时间、学年内承担本校教学人时数、学年内项目浏览数(总数)、学年内项目参与人数(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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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1.9 | 表2-4 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 | 基地名称、建立时间、是否创业实习基地、是否是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学年接纳学生总人次,校内专业、代码 | 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 | 校内专业、代码 |
二 | 11.9 | 表GK-3 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 | 专业实验经费支出(万元)、专业实习经费支出(万元),校内专业、代码 | 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 | 校内专业、代码 |
三 | 11.16 | 表5-1-3 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 |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名称、课程号、课程名称,所用实验场所名称、代码 | 表1-4-2 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表5-1-1 开课情况 |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名称,课程号、课程名称,所用实验场所名称、代码 |
三 | 11.16 | 表GK-4 工科类专业本科教学实验室情况 | 本专业使用学生人数、学年度本专业使用学时数,校内专业、代码,课程号、课程名称,所用实验场所名称、代码 | 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 表5-1-1 开课情况、 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 校内专业、代码,课程号、课程名称,所用实验场所名称、代码 |
二、填报说明
1. 学院根据表格内容及学院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学院数据填报负责人组织分工,整理数据,于各阶段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
2. 填报模版及指南已发布在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中,链接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实践教学数据填报指南(2020)。
3. 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表格填报需要的基表信息,届时会被分阶段发送至学院负责人,辅助填报。
4. 2020年填报模版与上年比,有较多变动,填报数据时请务必使用2020年模版。
三、报送事项
1. 所有表格均采取电子形式报送。学院相关负责人将电子表格汇总、审核后,发送至邮箱majing@cczu.edu.cn。我处只接收学院报送的汇总数据。
2. 请学院及时指定工作负责人,将负责人信息告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院工作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可加入QQ群:常大实验教学工作交流180118507,方便交流、共享信息及疑难解答。
3. 教务处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马静,办公电话:86330148(8148)。
请学院做好组织,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反馈、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教务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