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班级: 为继续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现通知在籍学生核准和补录学生及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请各位同学(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在2月26日之前,登录学生门户,进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本人常用功能”的“学信网信息核准与补录”核准或补录相关信息,操作路径提示见后。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请如实填报各项信息,并确认无误,杜绝虚假填报,否则后果自负。2017、2018级学生之前已经登记过信息的学生,若无变化或修改,可不再补录。 如果有特殊情况学生不便上网补录信息,可由辅导员老师帮助补录。请各学院3月1日16:00前从系统转出数据打印(导出路径见后),盖学工部门章,汇总至学籍管理中心(文正楼115)。 教务处 学工处 2021.1.22 附: 一、填写说明 1.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的学生不用填报父母信息; 2.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二、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操作提示 1.学生信息登记路径 (1)登录学生门户 (2)进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3)进入“学信网信息核准与补录”,阅读“填报须知” (4)进入信息补录页面,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上报 (二)辅导员登记信息路径 教师进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后,从“学籍”-“学籍信息”-“管理员登记学生父母信息”菜单项进入,可通过“数据转出”导出汇总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