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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保障国家级实践教学中心持续服务与管理,提高常州大学实践教学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发展体系,经研究,决定对5个国家级实践教学中心(基地)、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进入2021年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演示汇报环节)的建设和运维予以经费支持。日前,经费已拨到学院,现将划拨情况通知如下。
一、拨款情况
序号 | 学院 | 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名称 | 经费负责人 | 金额(万元) |
1 | 石油化工学院 食品学院 | 现代化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常州大学) | 陈海群 | 10 |
2 | 石油化工学院 食品学院 | 化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常州大学) | 陈海群 | 10 |
3 | 石油工程学院 | 石油钻采与储运工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常州大学) | 何岩峰 | 10 |
4 | 石油工程学院 | 常州大学-中国石化华东石油局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 何岩峰 | 10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常州大学) | 朱卫国 | 10 |
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影视广告灯光设计虚拟仿真实验 | 李宪锋 | 5 |
7 | 药学院 医学院(筹) | 重组菌发酵生产 γ-氨基丁酸虚拟仿真实验 | 王车礼 | 2.5 |
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注塑成型虚拟仿真实验 | 朱卫国 | 2.5 |
金额合计 | 60 |
二、经费使用范围
范围包括:办公用品、邮寄通讯、印刷费、原材料等消耗用品购置费等日常办公费用;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利申请费、对现有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更新、维护等支出;仪器、设备购置费;临时聘请的校外专家的咨询费、评审费、讲课费等;学校组织召开会议,参加和举办各类培训费用(按照《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实践教学专项建设经费须专款专用,报销须符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学院须做好使用记录,以迎接年底的教学检查。
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