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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4    访问次数: 131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常州大学高水平本科教育十年行动计划(2018-2028)》(常大〔2019〕107号)文件精神,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培育、建设与应用,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新一轮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可追溯。

2. 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3. 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 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 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6. 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课程高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7. 每个学院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二、培育事项

1. 本次工作采取申报、立项、验收的方式开展。学校将组织申报项目的遴选,确定培育立项名单。每个培育立项项目须达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并通过验收

2. 根据项目培育成效,在培育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

3. 学校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参与过程管理。

三、材料提交

1. 《常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立项申报表》(见附件)WORD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常州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名称-立项申报表.docx。

2. 《常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WORD版本文件1个(见附件)。

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全名)-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名称)。请各学院20211118日前,将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majing@cczu.edu.cn),联系人:马静,联系电话:86330148。

 

附件:

1. 常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培育申报表.docx

2. 常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培育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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