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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08    访问次数: 1093

各学院:

根据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常州大学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2021年填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常州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学院填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安排

本次需学院提供数据的表格有5份。因与所需基础数据表间关系(先后、匹配)原因,5份表格分三个阶段填报。

第一阶段,学院须完成“表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表2-7-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填报。第二阶段,学院须完成“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工科-2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填报。第三阶段,学院须完成“表5-1-3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填报。


阶段

截止时间

填报表格

填表内容

所需基础数据表格

须对应基表数值

10月13日

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中心名称、级别、设立时间、学年内承担校内教学人时数、学年内承担校内外实验项目数、学年内对外开放人时数、是否与行业企业共建

 

 

10月13日

2-7-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实验项目名称、级别、设立时间、学年内承担本校教学人时数、学年内项目浏览数(总数)、学年内项目参与人数(总数)

 

 

10月17日

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

基地名称、建立时间、是否创业实习基地、是否是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学年接纳学生总人次、校内专业、代码

1-4-1专业基本情况

校内专业、代码

10月17日

工科-2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

专业实验经费支出(万元)、专业实习经费支出(万元)、校内专业、代码

1-4-1专业基本情况

校内专业、代码

10月21日

5-1-3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名称、课程号、课程名称、所用实验场所名称、代码、实验学时

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7-1本科实验场所、表5-1-1开课情况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名称;所用实验场所名称、代码;课程号、课程名称

 

二、填报说明

1. 学院根据表格内容及学院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学院数据填报负责人组织分工,整理数据,于各阶段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

2. 填报模版及指南见附件,表格“工科-2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对应“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其余表格对应“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3. 第二、第三阶段表格填报需要的基表信息,届时会发送至学院负责人,辅助填报。

4. 填报数据时请务必使用2021模版

三、报送事项

1. 所有表格均采取电子形式报送。学院相关负责人将电子表格汇总、审核后,发送至邮箱majing@cczu.edu.cn。我处只接收学院报送的汇总数据。

2. 请学院及时指定工作负责人,将负责人信息于10月11日前告知教务处实践科。学院工作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可加入QQ群:常大实验教学工作交流180118507,方便交流、共享信息及疑难解答。

3. 教务处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马静,办公电话:86330148(8148)。

请学院做好组织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反馈、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1. 学院填报表格模版.zip

          2. 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pdf

                3.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pdf

教务处     

2021年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