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 © 常州大学教务处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常州大学文正楼2楼
邮编:213164 电话:0519-8633002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的精神,学校将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阶段流程
1.学院自检。7月28日前,学院将自检方案报送实践科并组织学院自检(非指导教师本人自检),根据自检结果在毕设管理系统中即时整改。8月17日前,将自检与整改结果记录表格发送至实践科。
自检方案须明确学院、专业自检工作责任人,学院自检阶段任务、时间节点,各专业自检标准与内容、整改措施及途径等;学院、专业基于自检记录表模版(见附件),制定与学院、专业相适应的自检与整改结果记录表。
2.学校抽查。8月21日,学校结合自检结果,分专业抽取本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为2%,并送外审。外审结束后,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三、抽检要素
本次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规范、论文格式、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四、抽检结果与处理
外审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在学校范围内通报,并计入学院教学考核。
请学院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做好学院自检整改。特此通知。
附件:自检记录表模版.xlsx
教务处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