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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范,决定组织开展“常州大学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师、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教师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政策要求。
2.服务意识强,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心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服务,具备创新创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素养,能够扎实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
3.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学生创新创业日常工作,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区联络教师及其他双创工作联络教师上报各种资料准确、及时,按时、按量、优质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在创新创业管理机制、改革研究和体系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通知开展自评、自荐或推荐工作。
2.拟申报个人填写《常州大学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优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
3.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并于12月25日晚10点前将推荐表word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wh@cczu.edu.cn。
4.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予以表彰。
四、其他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88519560
附件:常州大学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优秀工作者推荐表.docx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