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常州大学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填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常州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需学院提供数据的表格有6份。因表间关系(开放先后、字段匹配)原因,6份表格可分3个阶段填报,详细安排见下列表格。
阶段 | 时间安排 | 填报表格 | 所需数据基表 | 基表匹配字段 |
一 | 即日起至9月29日 | 表2-7-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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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9月29日 | 表护理-1 护理学专业实训室信息表(时点、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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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9月29日 | 表医科-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情况(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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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9月21日-9月30日 | 表2-4 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学年) | 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 | 校内专业名称、代码 |
9月21日-9月30日 | 表工科-2 工科专业经费情况(自然年) | 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 | 校内专业名称、代码 | |
三 | 10月1日-10月10日 | 表5-1-3 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学年) | 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 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表5-1-1 开课情况 | 校内专业名称、代码 |
二、填报说明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30日。
2.第二、第三阶段表格填报需要的基表信息,待前置部门完成后,由实践科发送至学院负责人,辅助填报。
4.填报数据时请务必使用2024年最新模板。切勿直接在上一年表格中增减数据信息,避免后续上传数据时由于格式等问题反复校验审核不通过。
5.采集模板中涉及“单位号”“实验场所代码”“校内专业代码”“课程号”“工号(同人同号)”等采集信息点应保持延续性,建议与上年编制码保持一致,有增改内容按规则续增或修改。
6.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学年)表,所有基地当年接纳学生总数建议填写10人次以上,注意实习基地的利用率。
三、注意事项
1.请学院及时指定工作负责人,并在9月20日前报送负责人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可加入QQ群:常州大学实践教学66929887。
2.所有表格均采取电子形式报送。学院负责人审核电子表格后,将表格发送至邮箱lyx@cczu.edu.cn。我处只接收学院报送的汇总数据。
3. 教务处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李永旭,办公电话:86330148(8148)。
请学院做好组织,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反馈、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1.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08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