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1.学校启动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务必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启动布置工作,提前告知师生相关要求,提前公布毕业论文(设计)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并公布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制定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大纲,大纲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课程目标(支撑的毕业要求)、教学内容(支撑的课程目标)和考核标准。
3.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学位授予信息实施即时备案,各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授予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7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即时备案涉及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撰写语种等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字段,即时备案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二、系统维护
1.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入口。教师系统入口是学校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或“教职员工”-“校内应用”版块-“教育教学”类-“毕设管理系统”,学生系统入口是学校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或“在校学生”-“校内应用”版块-“教育教学”类-“毕设管理系统”,均可统一认证登录。
2.所有本科生均须纳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中的学院、专业、班级设置和师生基本信息已更新。如有账号缺失情况,请联系学院管理员添加,管理员一般由教务秘书或实践秘书担任。
3.学院管理员根据学院专业安排,在系统“账号管理”目录下“指导教师”栏中,选定教师,勾选“专业毕设负责人”权限,分配负责人管理的专业。同时,各专业毕设负责人组织课题申报、审核、选题等准备工作。
4.请做好教师、学生以及管理人员宣传培训指导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
三、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管理
各学院应按照《常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常大教〔2023〕13号)要求,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
1.严把选题关。选题要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确需多人合作完成的团队课题,应明确分工,确保每个学生的内容独立并达到相应的工作量。选题应明确选题来源,且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做到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要紧扣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实际,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科技、应用参考价值。在选题过程中,要注意增加综合性、创新性以及以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
2.加强开题审核。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监督,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向是否与专业所相关,是否具有理论或实践价值。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须经指导老师同意,且需要在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更改流程,保证论文管理系统显示信息与论文上传文档信息一致。
3.筑牢学生学术底线。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和学术道德的培养。实验结果、调研数据严禁伪造、杜绝抄袭,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提供论文检测平台,学院须安排专人设置与维护检测系统,学习系统使用方法。全校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在答辩前都需要查重,检测报告将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参考依据之一。
4.严把答辩关。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满足所需材料齐全合规,且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参加答辩,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要修改、指导教师审核后进行再次答辩;要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确认。论文题目、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以及指导教师、选题来源、论文类型等信息将用于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务必确认正确。论文研究方向最多可填2个,不得与学生所学专业一致,关键词建议3—6个,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两两之间不得完全一致。
四、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1.学院自查:各学院在答辩前需对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的内容和重点是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内容和水平、工作量饱满度、写作格式和规范性、查重率等,检查不合格的论文不得参加当次答辩。
2.学校抽查: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7天报教务处,教务处随即确定抽查名单,对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检查。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比例为各专业的2%。
抽查“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不得提交答辩,限期整改后经教务处组织的专家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对弄虚作假、抄袭者,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毕业论文(设计)评优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遴选工作(省优论文将从校优论文中依规遴选推荐),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请学院在2024年12月29日前将制定好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质评中心根据学院的方案进行进度管理及质量监控。
2.请学院在2024年12月29日前将制定好的毕业论文(设计)大纲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3、各学院应积极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硬件条件,加大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的建设力度。
4.本届毕设工作完成成绩评定截止时间是: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李永旭;联系电话:86330148(8148),lyx@cczu.edu.cn。
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