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国家数据平台”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0-12 已访问: 761 次 |
各学院: 根据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常州大学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填报)》要求,拟组织开展2020年常州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学院填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安排 本次实践教学数据表格共10份,需学院提供数据的表格有6份。因与所需基础数据表间关系(先后、匹配)原因,6份表格分三个阶段填报。 第一阶段,学院须完成“表2-8-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表2-8-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填报。第二阶段,学院须完成“表2-4 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表GK-3 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填报。第三阶段,学院须完成“表5-1-3 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表GK-4 工科专业本科教学实验室情况”填报。
二、填报说明 1. 学院根据表格内容及学院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学院数据填报负责人组织分工,整理数据,于各阶段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 2. 填报模版及指南已发布在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中,链接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实践教学数据填报指南(2020)。 3. 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表格填报需要的基表信息,届时会被分阶段发送至学院负责人,辅助填报。 4. 2020年填报模版与上年比,有较多变动,填报数据时请务必使用2020年模版。 三、报送事项 1. 所有表格均采取电子形式报送。学院相关负责人将电子表格汇总、审核后,发送至邮箱majing@cczu.edu.cn。我处只接收学院报送的汇总数据。 2. 请学院及时指定工作负责人,将负责人信息告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院工作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可加入QQ群:常大实验教学工作交流180118507,方便交流、共享信息及疑难解答。 3. 教务处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马静,办公电话:86330148(8148)。 请学院做好组织,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反馈、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教务处 2020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