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21年实践教学专项建设经费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9-18 已访问: 728 次 |
各相关学院: 为保障国家级实践教学中心持续服务与管理,提高常州大学实践教学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发展体系,经研究,决定对5个国家级实践教学中心(基地)、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进入2021年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演示汇报环节)的建设和运维予以经费支持。日前,经费已拨到学院,现将划拨情况通知如下。 一、拨款情况
二、经费使用范围 范围包括:办公用品、邮寄通讯、印刷费、原材料等消耗用品购置费等日常办公费用;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利申请费、对现有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更新、维护等支出;仪器、设备购置费;临时聘请的校外专家的咨询费、评审费、讲课费等;学校组织召开会议,参加和举办各类培训费用(按照《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实践教学专项建设经费须专款专用,报销须符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学院须做好使用记录,以迎接年底的教学检查。
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