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10-08 已访问: 828 次 |
各学院: 根据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常州大学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2022年填报)》要求,全校数据填报与审核须在10月27日前完成,现就质评中心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2年常州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安排 本次需学院提供数据的表格有7份。因与所需基础数据表间关系(先后、匹配)原因,7份表格分三个阶段填报。 第一阶段,学院须完成“表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表2-7-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表护理-1:护理学专业实训室信息表”、“表医科-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情况”填报。表护理-1、表医科-2由护理专业完成。 第二阶段,学院须完成“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工科-2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填报。 第三阶段,学院须完成“表5-1-3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填报。
二、填报说明 1. 学院根据表格内容及学院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学院数据填报负责人组织分工,整理数据,于各阶段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 2. 填报模版及指南见附件。请注意统计数据分时点、学年、自然年等时间条件。 3. 第二、第三阶段表格填报需要的基表信息,届时会发送至学院负责人,辅助填报。 4. 填报数据时请务必使用2022年模版。 三、报送事项 1. 所有表格均采取电子形式报送。学院相关负责人将电子表格汇总、审核后,发送至邮箱sjjxk@cczu.edu.cn。我处只接收学院报送的汇总数据。 2. 请学院及时指定工作负责人,将负责人信息于10月10日前告知教务处实践科。学院工作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可加入QQ群:常州大学实践教学66929887,方便交流、共享信息及疑难解答。 3. 教务处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石佶,办公电话:86330148(8148)。 请学院做好组织,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反馈、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1.
教务处 2022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