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已访问: 240 次 |
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第七学期启动。各学院务必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启动布置工作,提前告知师生相关要求,提前公布毕业设计(论文)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并公布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请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制定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目标(支撑的毕业要求)、教学内容(支撑的课程目标)和考核标准。 3、请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里的考核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教评函〔2021〕5 号),分别制定指导教师评分标准、评阅教师评分标准和答辩小组评分标准。 4、从2022年开始,我校所有毕业生的论文均需上传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供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抽检使用,请学院和指导教师务必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二、系统维护 1.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入口。教师系统入口是学校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或“教职员工”-“校内应用”版块-“教育教学”类-“毕设管理系统”,学生系统入口是学校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或“在校学生”-“校内应用”版块-“教育教学”类-“毕设管理系统”,均可一键登录。 2. 系统中的学院、专业、班级设置和师生基本信息已更新。如有帐号缺失情况,请联系学院管理员添加,管理员一般由教务或实践秘书担任。除正式学籍的留学生,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海外学生是否用系统管理。 3. 学院管理员根据学院专业安排,在系统“帐号管理”目录下“指导教师”栏中,选定教师,勾选“专业毕设负责人”权限,分配负责人管理的专业。同时,各专业毕设负责人组织课题申报、审核、选题等准备工作。 4. 请做好教师、学生以及管理人员宣传培训指导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 三、选题管理 1、选题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做到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要紧扣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实际,符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科技、应用参考价值。在选题过程中,要注意增加综合性、创新性以及校企合作题目的数量。 2、选题要求每人一题。对于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保证每名学生的毕设工作量。 3、选题结果须报经学院认定。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选题环节,组织、布置师生开展选题工作,严格把好选题关。毕设管理系统中题目与最终纸质稿题目要保持一致。 四、过程管理 1、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督,做好前期开题阶段检查、中期进度检查及现场答辩等各个环节,教务处也将对各个环节组织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学校提供了论文检测系统,学院须安排专人设置与维护检测系统,学习系统使用方法。全校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都需要查重,检测报告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合格的依据之一。 3、重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培育工作,尽早进入培育阶段。 五、毕业设计(论文)抽查 毕业设计(论文)需要“前置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论文不得参加当次答辩。 1、学院自查:各学院在答辩前需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的内容和重点是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内容和水平、工作量饱满度、写作格式和规范性、查重率等。 2、学校抽查: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7天报教务处,教务处随即确定抽查名单,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查。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比例为各专业的2%。 抽查“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不得提交答辩,限期整改后经教务处组织的专家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对弄虚作假、抄袭者,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请学院在2023年12月29日前将制定好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质评中心根据学院的方案进行进度管理及质量监控。 2、请学院在2023年12月29日前将制定好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及所制定的评分标准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3、各学院应积极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硬件条件,加大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的建设力度。 4、本次毕设工作完成成绩评定截止时间是:2024年6月10日。 联系人:周雨婷;联系电话:86330148,zyt@cczu.edu.cn。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