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本科实践教学质量检测数据填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9-18 已访问: 14 次 |
各学院: 根据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常州大学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填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常州大学本科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需学院提供数据的表格有6份。因表间关系(开放先后、字段匹配)原因,6份表格可分3个阶段填报,详细安排见下列表格。
二、填报说明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30日。 2.第二、第三阶段表格填报需要的基表信息,待前置部门完成后,由实践科发送至学院负责人,辅助填报。 4.填报数据时请务必使用2024年最新模板。切勿直接在上一年表格中增减数据信息,避免后续上传数据时由于格式等问题反复校验审核不通过。 5.采集模板中涉及“单位号”“实验场所代码”“校内专业代码”“课程号”“工号(同人同号)”等采集信息点应保持延续性,建议与上年编制码保持一致,有增改内容按规则续增或修改。 6.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学年)表,所有基地当年接纳学生总数建议填写10人次以上,注意实习基地的利用率。 三、注意事项 1.请学院及时指定工作负责人,并在9月20日前报送负责人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可加入QQ群:常州大学实践教学66929887。 2.所有表格均采取电子形式报送。学院负责人审核电子表格后,将表格发送至邮箱lyx@cczu.edu.cn。我处只接收学院报送的汇总数据。 3. 教务处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李永旭,办公电话:86330148(8148)。 请学院做好组织,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反馈、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1.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082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