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关于开展课程试点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29 访问次数: 244
常州大学关于开展课程试点评估的通知
各工科学院:
为进一步明确课程建设目标,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查找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持续改进,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切实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及教学质量,学校将启动课程评估工作。为使校内课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拟先期开展课程试点评估。
1.评估对象
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一个专业最多1门。
2.评估程序
(1)课程自评。各学院组织参评课程团队在准确理解课程评估实质内涵基础上,总结课程建设成果、经验,凝练特色等,形成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2)专家评估。由质评中心根据课程类型和学科专业具体情况组成评估专家组,开展课程评估工作,给出评估成绩、形成评估反馈意见。
(3)结果公布及应用。质评中心汇总发布课程评估成绩,并以课程评估报告形式向学院、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反馈课程评估结果。
课程评估结果包含课程评估成绩评分与改进建议两个部分:
①课程评估成绩用于形成性评价,作为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优与问责的主要依据,分为“优秀、合格和待改进”三个等级。成绩为“优秀”的课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成绩为“待改进”的课程,按要求限期整改后,纳入下一轮课程评估。
②改进建议用于课程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课程建设持续改进的依据。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参评课程认真开展课程自评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交至质评中心评估科(文正楼212室),电子稿发至邮箱zpzx@cczu.edu.cn。(质评中心联系人:杨老师、邹老师,电话:7580)。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