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9 访问次数: 539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附件1)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附件2)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更新、完善此数据库的有关信息,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请我校各学院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本单位的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以上均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导师。
二、填报数量
1.各学院按照二级学科(含专业学位领域)推荐专家,一个二级学科(含专业学位领域)推荐不超过2名专家。二级学科以2018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为准(附件3),我校拥有的二级学科(含专业学位领域)一览表见附件4。
2.符合报送条件的“双肩挑”行政管理人员(含校领导)建议给予考虑,且不占二级学科(含专业学位领域)推荐专家名额。
三、填报内容及要求
(一)填报内容
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推荐专家需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具体信息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7。
(二)填报要求
1.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涉及多个二级学科(含专业学位领域),限报一个。
2.《专家信息汇总表》中黄色表头的栏目为必填,橘色表头的栏目中至少填写一组,其他栏目尽量填写完整。
3.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请确保真实有效;“研究方向1、2、3、4”填写专家的主要研究方向,至少填两个,最多填四个。
四、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于2020年7月3日(周五)前完成专家信息报送工作。
1.收集专家信息
为了便于填报专家信息,各学院请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及《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和《专家库数据字典》等参考材料发给符合填报范围内的专家填写,收齐《专家信息汇总表》(注意:不要任意改动表中格式),以便完成后续报送工作。
2.汇总专家信息
请各学院仔细审核《专家信息汇总表》中的专家信息,并进行汇总。
3.提交报送信息
《专家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双面打印领导签字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0年7月3日前交至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文正楼212室),同时发送电子表至电子邮箱:yhf@cczu.edu.cn。
联系人:杨慧芳,联系电话:88519580,手机短号:609266。
附件1:国教督办函2020_24号_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2:学位中心2020_17号_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