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期间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20 访问次数: 27
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听课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各学院及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听课时间
第9周至第11周(2025年10月27日—11月14日)。
三、听课任务与内容
1.听课任务
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及联系学院情况选择听课,每人不少于2次,其中须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课至少1次。
中层领导干部(党政单位及教学科研单位副处级以上)每人听课不少于3次。党政单位领导可在全校范围内选课,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原则上以本学院课程为主。
2.听课内容
重点关注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学生学习秩序、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效果、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环境与设施运行情况等。
四、听课记录上传与课表查询
1.听课记录上传
请提前打印《常州大学听课记录表》(附件1),认真记录听课情况,并于听课后及时登录评价改进系统完成上传。具体路径为:
学校主页→一网通办→登录个人门户→校内应用→教育教学→教学评价→选择“学期”“听课周”,输入教师姓名,点击“查询教师后评价”→选择对应教师点击右侧“教学评价”→选择要评价的课程,按提示填写评价内容、其他亮点、改进之处后,点击“检查信息”→“提交评价”即可完成。
注意事项:评价等级(优、良、中、差)须合理区分,避免全部相同,否则系统将提示“评价选项雷同”并无法提交。
2.课表查询路径
学校主页→一网通办→登录个人门户→校内应用→教育教学:教务管理系统→用户本人常用功能:教务常用查询功能选择→查询教师学期课表。
五、其他说明
为保障听课工作有效开展,请相关人员提前阅读《常州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附件2)。操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林晓,电话:86334631(短号8631)。
请全体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本次听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实况,积极发掘教学亮点与改进方向,共同推动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2:常大质评〔2023〕8号-常州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