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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22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是课程教学持续改进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重要依据。为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规范我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依据《常州大学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常大质评〔20268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压实学院教学质量主体责任,核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规范性与有效性,查摆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持续改进,切实提升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面向已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长三角新文科专业认证、校内专业认证的专业,以及已受理和拟申请认证的相关专业,检查范围为上述专业2025-2026学年(25-26-125-26-2两个学期)开设的全部专业课程。具体如下:

1.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是否成立学院课程评价工作小组,是否制定本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是否明确并落实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任课教师分级评价责任,是否明确院级督导跟踪检查课程持续改进落地情况职责。

2.审核履职情况

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是否严格开展审核工作,对评价依据合理性、评价过程规范性、评价结果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是否留存完整审核记录。

3.原始材料规范情况

1)教学大纲是否明确了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并对课程考核方式作出明确要求。课程目标的表述是否体现可教、可学、可衡量/可评价。

2)用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考核环节(如作业、试卷、实验、设计、论文等),其命题或任务书等是否与课程目标相关联,考核结果能否体现学生相关能力的达成情况。

3)基于学生表现及各类学习报告的考核,是否有明确的考核/评价标准,观测或评价方法是否恰当、覆盖全体学生,合格标准能否体现课程目标的“达成预期”。

4.报告撰写质量情况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需规范完整,撰写质量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考察:

1)不足分析是否到位:是否针对每个课程目标逐一剖析学生知识与能力短板;有无对比往年达成情况开展纵向分析,是否全面分析全体及个体学生达成情况,是否全面梳理课程教学与考核环节存在的问题。

2)改进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针对每个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短板分析,逐一提出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具体改进举措;是否对上一轮改进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说明。

三、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20266—9月)

各学院对照本通知要求全面自查,完善评价材料、补齐工作短板。

2.校级检查阶段(202610—11月)

在下半年教学资料检查工作中,将设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专项检查。质评中心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本次专项检查结果将纳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

2.常大质评〔20268号文件适用于学校所有本科课程。未列入本次检查的其它课程,也须按文件要求常态化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课程教学。2027年教学资料检查将实现本科课程此项检查全覆盖。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6622

附件1:常大质评〔2026〕8号-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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