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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关于做好“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30    访问次数: 63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求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牵头部门:教务处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生师比,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牵头部门:人事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信息化处、后管处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情况。

   牵头部门:教务处

   协助部门:团委等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牵头部门:教务处

   协助部门:各学院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牵头部门:质评中心

   协助部门:教务处、党办校办、发规处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牵头部门:学工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质评中心、校友办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牵头部门:教务处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牵头部门:质评中心

 协助部门:教务处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提供

数据项目

提供部门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发规处

2.教师数量及结构(全校及分专业)

发规处、人事处

3.专业设置情况

全校本科专业总数

教务处

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

当年新增专业

停招专业名单

4.生师比(全校及分专业)

人事处、发规处

5.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实验室管理处

6.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实验室管理处

7.生均图书

图书馆

8.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图书馆

9.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

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处

10.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财务处

11.本科专项教学经费(自然年内学校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

财务处

12.生均本科实验经费(自然年内学校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生均值)

财务处

13.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内学校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生均值)

财务处

14.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学年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1门)

教务处

15.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

教务处

16.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

教务处

17.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全校及分专业)

教务处

18.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全校及分专业)

教务处

19.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分专业)

教务处

20.应届本科生毕业率(全校及分专业)

教务处

21.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全校及分专业)

教务处

22.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全校及分专业)

学工处

23.体质测试达标率(全校及分专业提供优秀、良好、合格率)

体育学院

24.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学工处

25.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学工处

26.其它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

  

补充:

  

1.重大体育赛事、文艺展演等

团委、体育学院、音乐学院

2.毕业生薪酬

学工处

3.考研出国率及就业创业情况

学工处

4.学科建设、科研获奖等重大进展

学科办、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5.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案例与成效,专业建设的具体措施、案例,课程建设情况及案例。教材、优质课程等教学保障情况

教务处、相关学院

6.本科生源质量及保证生源质量的措施等

学工处

7.提高师资水平的具体做法及案例等

人事处、教务处

8.课堂教学规模

教务处

9.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措施及成效、重大获奖情况

教务处、学工处、团委

10.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国家级及省级)、毕业论文(设计)获奖情况、实践教学改革等

相关学院、教务处

1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测及运行情况、校内专业评估等,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国家数据库填报工作等

质评中心

12.反映学校国际化水平的数据及学校提高国际化水平的具体做法

国际处

13.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及获奖情况

团委

14.学校质量文化建设相关素材

质评中心、教务处

15.教育信息资源情况

信息化处、教务处

16.学科建设情况

学科办

17.学校产学研合作情况(含文科平台)

产学研处、社科处

说明:

1.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及《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文件。

2.4项数据,分专业生师比=分专业在校本科生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分专业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单名教师最多归属一个专业,参与多专业教学的教师不得在多专业中重复计算。对于按专业类招生或未将教师分到专业的学校专业,分专业生师比暂时按照所在专业类生师比计。专业类生师比=专业类内所有专业在校本科生数/专业类教师总数。

3.第10项数据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文件,是指学校开展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4.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到20241231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24-2025学年。提供的数据请注意其与高基报表之间的关系。

5.分专业名称为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

6.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请在116日之前,将文字资料相关数据(模板参见附件1和附件2)发至zpzx@cczu.edu.cn

联系人:张吉   电话:88519515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51030


附件1. 《常州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模板(分部门).doc

附件2.《常州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分部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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