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大学产教融合课程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6 访问次数: 18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强化校企合作育人实效,规范产教融合课程教学管理,切实提升我校产教融合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展产教融合课程教学专项督导。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导时间
本学期第8周起至学期结束。
二、专项督导内容及形式
(一)线上教学资料检查:依托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系统,督导专家对所联系学院所有产教融合课程的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开展全面核查。重点审核教学资料是否凸显产教融合课程核心特色,是否将行业企业发展前沿成果、技术标准融入教学内容,是否体现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课程建设,是否精准对接产业发展前沿与行业人才需求,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结合是否紧密等。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做好详细记录,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线下课堂听课督导
1. 督导内容:督导专家从所联系学院开设的产教融合课程中,至少选取1门课程开展随堂听课,每门听课次数不少于3次,全面掌握产教融合课程课堂教学成效。听课结束后,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1),并及时将听课情况录入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系统(注:线上教学资料核查情况一并录入该课程评价中的“听课意见建议”栏)。
2. 督导重点:重点核查课程教学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关注企业项目案例、虚拟仿真实验等的运用情况,对接产业前沿与行业需求情况;关注教师教学方法的运用情况,是否灵活采用案例式、任务式、项目式等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同时关注企业课程负责人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数字化教学资源利用情况等。听课结束后,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交流,反馈听课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总结反馈
专项督导期间,督导组实时梳理线上资料核查、线下课堂听课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典型优秀案例;学期末,理工组、文科组分别召开产教融合课程教学督导专题交流会,形成书面专项督导工作总结,并报质评中心备案。
四、工作要求
1. 督导专家应认真学习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把握专项督导工作重点,客观、公正开展线上核查和线下听课工作。
2.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产教融合课程专项督导工作,组织相关授课教师认真梳理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资料,规范教学过程,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推动我校产教融合课程建设质量持续提升。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6.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