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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7    访问次数: 539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3号)要求,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现就做好我校“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院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院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报送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

二、报送要求

(一)工作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二)报送流程。“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常态化数据更新工作组成。

1.学院负责人将姓名、手机号于2月28日报至实践与劳动教育科,取得院系管理帐号后,登录平台( https://sx.chsi.com.cn/ )进行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完成后,接续开展常态化数据更新工作(每月1次,例如4月更新上传3月31日之前已经结束的实习)。

2.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包括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上报(2月28日前结束的实习)培养方案上传,两者的共通信息须一致(课程名称、代码等)。

3.学院负责人将培养方案完成后,发至实践与劳动教育科,由实践科统一汇总上传。实习数据由学院负责人直接上报系统。数据采集模板及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

(三)时间要求。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13日9时前将2022-2023学年实习培养方案表格发至实践科邮箱sjjxk@cczu.edu.cn,全校于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填报准备工作,月报数据按后续要求更新。

三、服务支持

(一)技术支持。学校实践管理平台已设置“实习上报”功能,平台学院管理员可组织相关老师丰富实习信息,导出上报明细,审核并与培养方案信息核对,最终上传实习数据系统。基于实习数据填报的平台使用说明见附件。

(二)数据支持。教务管理系统中“22-23学年实践环节信息”已提供在附件,可用以辅助培养方案信息制作。

四、联系方式

实践与劳动教育科联系人:石佶,联系电话:86330148。学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可加入QQ工作群,便于平台技术咨询交流。“常大实践平台(校友邦)业务群”QQ群号:806755515。


 附件: 实习监管数据模板.xlsx

实习培养方案模板.xlsx

22-23 学年实践环节课程信息.xlsx

校友邦平台使用规范注意点说明--基于实习数据填报.doc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doc

教务处      

2023年2月27日